一、公司簡介
呼和浩特市城市資產經營投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是由內蒙古青城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全額出資的市直屬國有企業(yè),注冊資金10億元,營業(yè)范圍有:自有和授權經營資產的運營、管理;棚戶區(qū)、城中村改造項目開發(fā)整理及配套設施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公益設施、生態(tài)環(huán)保項目投資、建設、運營;以保障房、中低價配套商品房為主的開發(fā)與建設;市政府授權經營的其他項目;房地產開發(fā)。
二、薪資待遇
以崗位評估為基礎,按照《呼和浩特市城市資產經營投資有限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定級工資。
三、福利政策
按照《勞動法》要求,員工享有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法定假期,并為員工繳納 “五險一金”。
四、基本要求
引進人才應遵紀守法、誠實守信,除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思想道德素質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祖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3.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5.年齡45周歲以下,具有適應崗位需求的身體條件。
6.熟練使用各類辦公軟件,具備一定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
7.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五、招聘崗位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4)曾參加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違紀人員不滿5年的。
(5)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資格未滿5年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現(xiàn)役軍人。
(8)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七、招聘流程
(一)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指定郵箱chengshizc@163.com投遞簡歷。
(二)報名時間及要求
1.報名時間
發(fā)布公告起至 2020年3月30日止。
2.報名方法
報名人員通過電子郵件報名,郵件及附件標題按以下格式注明:崗位編號+崗位名稱+姓名+聯(lián)系方式,同時后附個人簡歷及崗位要求證明文件,郵箱地址:chengshizc@163.com。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不得報名,一人限報一個崗位。
(三)資格初審
呼和浩特市城市資產經營投資有限公司將根據網上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人員根據招聘條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電話通知本人,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四)筆試、面試及錄用
以筆試、面試的形式確定考試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對總成績最好的人員進行背景調查、體檢并錄用。
(五)公示和聘用
公示:對擬聘用人員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期限為7日,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為三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被聘用者在試用期滿后,經人事部門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八、回避與紀律
(一)實行回避制度,凡應聘人員與公司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參加應聘。
(二)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guī)定的已應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本公告最終解釋權為呼和浩特市城市資產經營投資有限公司。
十、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咨詢電話:0471-3297714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1-3266569
呼和浩特市城市資產經營投資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